本文除了引言部分外,共分为四章,具体如下:一章:简要阐述了破产管理人的基本,彰显看得见的包括破产管理人的含义、特征,选任制度的内涵和价值,世界各国关于破产管理人。如理解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不能脱离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及企业法人基本原理。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企业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其在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过中,扮演的是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名:奎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国际法指导教师:宗儒 20070401 论文破产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的围是市场经济发展。破产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内容提要:如果破产管理人不适当和不合法地履行职责公司破产管理人试论在当今世界的地位和作用,将会侵害破产当事人利和影响破产序的顺利进行。因此,破产法应当以对破产管理人规定义务为基础,明。
与破产管理人的概念一样,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各国立法规定也不同。英美法系一般在破产法规文件中明确规定,而大法系则多无规定。我国破产法虽然引。应当看到,新破产法采用了大法系通常的做法,即没有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虽然法条未规定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但从管理人的选任时间、选任方式及职责等。
中文题名:论我国破产法中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作者:燕 一作者:燕 机构:[1]大学民商法学院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重庆400031 年份:2007 卷号:21 期号:6 起止页码:82-87 中文期刊名:。目录 103、管理人的权利 104、管理人的法律责仸 111、管理人不债权人的关系 、管理人不债权人会议的关系 、管理人不债权人委员会的关系 14四、我国破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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